滑雪場行為守則
為能在札幌國際滑雪場安全正確地玩雪
滑雪場位於山區。
為使您能利用雙板或單板雪具等各種方式盡情享受雪上樂趣,
請隨時提醒自己這是在山上從事的的冬季運動項目,
並盡最大的努力,確保自身安全。
札幌國際滑雪場規則
請遵從路線圖、招牌、標誌、警告、及說明的指示行動。
請隨時掌握自己的所在位置,絕對禁止在獨斷的情況下進入禁滑區。
在滑雪場的禁滑區及管理區外進行的搜索和救援之所有費用,均由客戶負擔。
未經許可,請勿壟斷或占用滑雪場的雪道或各路線內的任何部分。
(未經授權的滑箱、製作貓跳、設置欄杆等)
滑雪場滑行區域的雪道,嚴禁以徒步、貼紙(防滑專用貼紙)、踏雪鞋健走等方式從山腳下往山頂上攀爬。
請留意設置在雪道及路線上的物體,並與吊椅、人造建築物、雪車、樹木等保持適當的距離。
如果您在雪道上發現需要協助的人,請立即與附近滑雪場的工作人員聯繫。
並請視實際狀況,進行緊急的處置。
如果因飲酒或身體不適而造成身體狀況不佳時,請不要搭乘吊椅及纜車。
請勿弄髒或破壞山岳的自然環境。
請尊重其他滑雪客,不要從事任何造成他人的危險、傷害或不安的行為。
雪道使用規則
請勿傷害或脅迫他人。
請配合地形、氣候、雪質、滑行技術、人潮混雜情形等控制速度,並選擇能隨時煞車停止避開危險的滑行方式。
不要妨礙到在您前方滑雪的人。
當要超前他人時,務必與對方保持適當的距離。
滑出、會合或是橫渡雪道斜坡時,務必仔細確認雪道上方的狀況以確保安全。
不可坐在雪道中央。也請儘量避免靜止在雪道狹窄處,或從上方視線無法看清楚的死角處。當您跌倒時,必須立即離開雪道。
若要停止滑雪時,必須利用雪道的兩旁。
雙板及單板的雪具上必須裝有防止自行滑走裝備。
您必須遵守現場告示、標誌及場內廣播等的注意事項,並遵從滑雪巡邏員及滑雪場服務人員的指示。
在發生意外時,請協助救援活動並通報,無論是當事人或目擊者,皆需表明身份。
日本鋼索交通協會/全日本滑雪聯盟會
日本職業滑雪教師協會/全國滑雪安全對策協議會/日本單板滑雪協會
關於禁滑區
雪道地圖的橙色和粉紅色部分為禁滑區和管理區外。嚴禁越過纜繩或網狀標誌進入禁滑區及管理區外的地方。
關於禁止闖入禁滑區
在滑雪場內的「管理區外」「禁滑區」滑雪可能導致嚴重的事故。無論任何理由絕對禁止滑雪。由於進入「管理區外」「禁滑區」從事滑雪活動是十分危險的行為,本公司將沒收該滑雪客的吊椅券,並請求立即離場,敬請務必合作與見諒。
※禁滑區的滑雪痕跡為本公司巡邏員在進行安全檢查時經過所留下。
※在管理區域外及禁滑區的搜索及救助均需付費。所有費用將由顧客負擔。
由於管理區域外不是屬於滑雪場的管理及救助活動範圍,萬一發生有人受傷或遇難事故等,本滑雪場因受(本人、家屬、熟人、朋友等)之委託而前往救援時,本公司將向受難者本人及相關人士收取救援的全額費用。
此外,即使本公司員工是因受行政機關(警察及消防等)之委託而參與救援活動,亦會收取相關費用,敬請理解與合作。
索道事業運輸條款
索道事業運輸條款
(適用範圍)
- 第1條
- 有關本公司所經營的一般索道事業、特殊索道事業之運輸契約,皆根據本條款所實施。若於本條款內無規定時,則根據法令,若法令無相關規定時,則根據一般習慣。
(工作人員的指示)
- 第2條
- 為了安全運輸和維護乘客的秩序,如有必要,我們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將進行指示,請務必遵守指示。
(運輸承諾)
- 第3條
- 本公司除了第4條所規定之拒絕運輸承諾的情形外,將承諾對旅客之運輸。
(拒絕運輸承諾)
- 第4條
- 本公司對於下列情況發生時,將拒絕旅客之運輸承諾。
(1)旅客無持有有效之乘車券。
(2)旅客不遵守工作人員的指示時。
(3)該次運輸,旅客提出不合理之特殊要求時。
(4)該次運輸,旅客有違反法規、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風俗時。
(5)依旅客的狀態等,判斷無法確保運輸之安全時。
(6)旅客持有危險品時。
(7)由於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造成運輸上的障礙時。
(8)有前項所列以外的正當理由時。
(乘車券的販售)
- 第5條
- 本公司在收票處等販賣乘車券。
(乘車券的效力)
- 第6條
- 乘車券等只限在票面所記載之條件下使用才有效力。
2.本公司變更車資費用時,在變更前發行的乘車券,無論票券上表示之金額,在適用期限內皆屬有效。
3若在本公司使用有效乘車券以外之票券時,視為無效。
4.乘車券等若符合以下任一情況時,即視為無效。
(1)在不符合券面記載條件下使用時。
(2)非記名人使用季節券時。
(3)使用改造、變造或偽造的票券時。
(4)使用無法判讀券面記載事項的票券時。
5, 乘車券等僅限購買者使用才有效力。 禁止將其贈送或出售給他人,若發生此情況,將視該票為無效並且沒收。
(乘車券的出示及剪票回收)
- 第7條
- 本公司在旅客乘車時,將要求旅客出示乘車券和確認乘車券種類,然後進行剪票或回收。
(車資及適用方法)
- 第8條
- 本公司向旅客收取的車資、費用及適用方法,依照另外揭示之車資表及適用方法進行。
(中止運行時,對運輸途中之旅客的處置方法)
- 第9條
- 在因天災及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而中止索道運行時,本公司將於恢復運行後,對該旅客採取發行免費之有效乘車券等必要之措施。
(車資退還)
- 第10條
- 除以下所述之情形,車資恕不予退費。
2.若因天災或本公司之責任造成索道無法運行時,限於有效期間內,退還旅客所持有之本公司發行的乘車券餘票之金額等價。
但,若因風雪等導致運行危險而暫時中止運行時,則不在此限。
(1)退票時,以10日圓為單位計算。
在此情形下,計算產生之未滿10日圓的尾數採四捨五入。
(2)退票手續在收票處等辦理。
(責任的開始與結束)
- 第11條
- 有關本公司之運輸責任,以旅客行使第7條行為時開始,於下車時結束。
(乘客之禁止行為)
- 第12條
- 禁止乘客進行下列之行為。
(1)從運輸工具上跳下,或是在規定外之位置上下車。
(2)搖晃單板或雙板雪具或運輸工具。
(3)以橫向乘車等危險姿勢搭乘。
(4)進行其他妨礙安全運輸之行為。
(乘客之注意義務)
- 第13條
- 關於乘客搭乘時之注意義務如下。
(1)對於搭乘感到不安者,請主動告知工作人員。
(2)快速移動至「乘車位置」,並把雙板或單板滑雪板朝前放妥待機。
(3)若錯過搭乘時機,請立即離開運輸工具。
(4)確保雙板及單板滑雪板和雪杖不會影響下一位乘客。
(5)取下背著的背包等放置於膝上,衣服等拉繩也須留意。
(6)單板滑雪客要先裝上防滑固定繩,並壓下固定器再上車。
2.搭乘中注意義務如下。
(1)搭乘時屁股深坐靠背,如有安全桿,請確實放下。
(2)不要在運輸工具上打鬧嬉戲,或是轉身朝後方觀看。
(3)請勿用雪仗等碰觸支柱等。
3.下車時的注意義務如下。
(1)接近「下車位置」時,請做好下車準備,一下車後請直行。
(2)若錯過下車時機,請直接坐在運輸工具上等待工作人員指示。
4.其他,請遵循工作人指示。
(有關旅客責任)
- 第14條
- 因索道之運行而造成旅客生命或身體傷害時,本公司將對此損害進行賠償。但下述情形,則不在此限。
(1)關於索道之運行,本公司在法令規定之應留意項目上並無無怠忽職守。或是當被證實並非索道設施之缺陷或功能發生故障等時。
(2)當被證實事故原因為旅客之故意或過失時。但,本公司有部分過失時除外。
(對於攜帶物品之責任)
- 第15條
- 本公司不承擔與運輸旅客相關之滑雪器具等其他攜帶物品之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但若因本公司之過失而產生損壞時,則不在此限。
(旅客之責任)
- 第16條
- 因旅客之故意或過失,或未遵守法令及此運輸條款,而造成本公司蒙受損害時,將要求旅客對此損害進行賠償。
(車票費用追加等)
- 第17條
- 當旅客所持之乘車券,根據第6條第3項及第4項之規定,而被判定車票等無效之時。本公司將向旅客要求乘車券之相同金額,以及同額2倍以內之加成費用等。
附 則
1.本運輸條款從2004年11月17日開始實施。
事業者名稱 株式會社札幌度假村開發公社